2015年河北省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5-08-19 17:33: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原则

本次公开遴选科级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21名。公开遴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报考的范围和条件

(一) 报考的范围

1、我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人员。

2、市直机关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央、省驻市以下单位(包括垂管单位和派出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适应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符合遴选职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计算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

6、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 20日— 8月22 日3天,报名地点:邢台技师学院培训中心。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者所持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取得公务员身份时间、现工作岗位及工作表现、职位条件中要求的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是否同意报考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证明等。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取消职位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 8 日,考试地点设在邢台市区,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公布笔试成绩。2015年9月18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合格线。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重点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名额1:1的比列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

(五)体检

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面试结束后5日内,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造成名额空缺的,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遴选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任职回避等情况。考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七)确定人选、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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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15年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咨询电话:0319—3699199 0319—3288362

中 共 邢 台 市 委 组 织 部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邢 台 市 公 务 员 局

二0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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