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高考”具体政策的制定,既不能交给地方,也不能交给教育部,而应该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果任凭职能部门闭门造车,那么对于无数流动人口子女来说,“异地高考”不是没有流为“画饼充饥”的可能。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要求因地制宜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各地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底前出台。这意味着,历经舆论的连年呼吁,“异地高考”终于露出曙光,有望从明年起成为现实。
上述消息当然振奋人心。但面对教育部随后给“异地高考”所设置的一系列“准入条件”,则又不免让人爽然若失、索然寡味。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9月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介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两年来教育改革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在谈到“异地高考”时,袁部长答:“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要符合条件,学生还要符合条件。”——家长要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并且交了各种保险,学生则必须在当地就读若干年。“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交了各种保险”,看似容易,但对于多数外来务工者尤其是农民工来说,恰恰最不容易。估计很多流动人口看到上述诸多限制条件,会有如兜头被泼上一盆冷水:罢罢罢,我们还是回户籍地参加高考吧!
袁部长所提到的最后一个“准入条件”最为不可解:“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需不需要这个群体。”是不是说,即使家长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学生也从小学开始就在当地上学,但如果当地政府认为“我们根本不需要你待在这”,就可以拒绝流动人口子女“异地高考”呢?
当然,教育部之所以要为异地高考设置诸多门槛,目的只有一个:防止“高考移民”。应该说教育部有此担忧完全可以理解,异地高考确实可能为“高考移民”大开方便之门。但问题是,“高考移民”又是怎么来的呢?如果不是现行高考制度的设计不合理、不公平,又怎么会有“高考移民”这一中国独有的景观呢?而“异地高考”之所以千呼万唤不出来,其最大阻力也正来自于现行的高考制度。同任何制度改革一样,最大的阻力总是来自于“既得利益”阶层。现行高考制度同样有一个既得利益群体,像北京、上海就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
讨论高考公平,有一点必须厘清,北京、上海是现行高考体制的最大受益者,而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虽然同样享受政策倾斜,实则只是貌似受益者。偏远落后地区确实应该享受特殊照顾,但正确的做法是通过政策倾斜给那里输送更多的人才,而不是让当地学生到发达地区上学然后留在发达地区工作就万事大吉。
专家说得不错,不能把异地高考政策的制定权交给地方,尤其是上海、北京这些地方。如若把制定政策的权力交给地方,那么为了保住既得利益,这些地方一定会千方百计,为“异地高考”设置重重障碍不可。但你若以为教育部就特别值得信任,那就错了,听话听音,“异地高考”的具体政策八字还没有一撇呢,教育部已经画下底线: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所以“异地高考”具体政策的制定,既不能交给地方,也不能交给教育部,而应该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果任凭职能部门闭门造车,那么对于无数流动人口子女来说,“异地高考”不是没有流为“画饼充饥”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