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省黄壁庄水库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黄壁庄水库枢纽工程的维护管理、安全监测;做好水库防汛工作,确保京津、油田、交通通讯干线和省会的防洪安全;按上级命令,做好水库水情调度、水资源开发等工作,协助做好水质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保障城镇居民生活、生态供水,为下游工农业生产提供水源保障;做好水库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具体条件 | 备注 |
专技 | 2 | 会计学 | 本科 | 2012年毕业生, 年龄25周岁(含25周岁)以下 | 到生产经营岗位工作。单位远离市区,需长期驻守水库 |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6日—27日的8:30时—15:00时。
2.报名地点:鹿泉市黄壁庄镇河北省黄壁庄水库管理局办公楼二楼人事处213室(乘车路线:在石家庄旧车站乘322公交车到黄壁庄水库站下车西行200米即到)。
3.资格审查及缴费
报名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近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的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由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准考证发放:2月28日8:30时在河北省黄壁庄水库管理局人事处213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2月28日9:00—11:30分。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及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满分200分。
3.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的公布: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于3月1日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 (http://www.hebwater.gov.cn)和黄壁庄水库网站(http://www.hbzsk.com)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3月4日上午9:30在黄壁庄水库管理局三楼会议室进行。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当面提问。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为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3月4日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hebwater.gov.cn)、黄壁庄水库网站(http://www.hbzsk.com)公布。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体检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我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河北水利厅网站(http://www.hebwater.gov.cn)和黄壁庄水库网站(http://www.hbzsk.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等相关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见习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311-82209025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黄壁庄水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