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政办(2015)42号文件精神,现将公开招录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员的在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愿意从事森林草原消防工作。
2、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1975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出生)。
3、要求男性。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低于标准体重的15%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恐高症等不适宜执行森林消防任务的身体特征。
6、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7、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复原军人、在消防中队(解村、狼牙山、河西、黄土台)附近居住者(以身份证住址为准)及具有从事森林草原消防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8、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不准报名。
三、招录名额
共计公开招录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员45名,全部安排到基层中队工作。
四、招录程序
1、个人自愿报名。
2、发布招录公告。2015年3月24日至29日在易县政府网发布招录公告,并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聘消息。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岗位、条件和程序,由县林业局具体负责。
3、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至31日,报名者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下同)、毕业证(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及考务报名费每人100元,统一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报名,同时填写《2015年易县公开招录森林草原消防队员报名信息表》。报名结束后由纪委、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拟定于4月1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4、笔试。试卷组织有关专家拟定,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全封闭式命题,对应试者进行统一试卷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结束后,按照录用人数与进行体检、体能测试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68名进行体检、体能测试(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若报名人数达不到68名,笔试后全部进行体检、体能测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用。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方案另行制定)。
5、体检。体检时间另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方案另行制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招录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6、体能测试。具体由林业局负责(方案另行制定)。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拟招录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7、政审。对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考察,由县林业局负责。
8、公示。对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5名做为拟招录对象。同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9、审批录用。拟录用对象与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经森林草原消防实战后,用人单位认为不具备工作基本素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辞退,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无编制,无人事关系,被录用人员与县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9年,分两次签订,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每月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绩效工资300元,外业补助210元,生活补贴24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进行调整。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均由县财政负担。
二〇一五 年三月十七日
2015年保定易县公开招录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员的公告
2015-03-25 16:41: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易政办(2015)42号文件精神,现将公开招录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员的在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二、招录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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