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威县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消防队员
及文职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通知
2016年威县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消防队员及文职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工作已圆满结束,各项成绩已在威县党政门户网公布。请考生认真核对,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对照总成绩分数线。凡进入聘用范围的考生,请按下面有关事项参加体检。
一、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见下表)
2016威县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消防队员及文职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分数线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拟招聘人数 | 拟聘用人员总成绩 最低合格分数线 |
交警大队 | 未就业专科以上毕业生(男) | 20 | 71.20 |
交警大队 | 未就业专科以上毕业生(女) | 5 | 64.84 |
交警大队 | 未就业退役士兵 | 20 | 64.76 |
交警大队 | 原内部临时退役士兵 | 3 | 51.08 |
交警大队 | 原内部临时其他人员 | 13 | 60.58 |
消防大队 | 未就业退役士兵 | 7 | 61.32 |
消防大队 | 未就业专科以上毕业生(男) | 2 | 61.28 |
消防大队 | 未就业专科以上毕业生(女) | 3 | 61.48 |
卫生局 | 临床医学专业 | 14 | 69.68 |
卫生局 | 护理专业 | 13 | 67.58 |
卫生局 | 医学影像专业 | 2 | 63.16 |
卫生局 | 医学检验专业 | 2 | 64.76 |
卫生局 | 中医专业 | 4 | 59.04 |
卫生局 | 口腔医学专业 | 3 | 52.24 |
合 计 | 111 |
二、体检安排 :
1、参加体检人数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要求进行。凡总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含最低分数线)的拟聘用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届时未参加人员视为放弃聘用。
2、体检时间、地点:2016年12月15日上午8:30于威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3、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100元)。
4、注意早晨不要用餐、喝水,应空腹体检。
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