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文安县公安消防灭火抢险、社会救助、执勤安保警力不足的问题,增强公安消防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消防员(限男性).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适当放宽标准进行录用: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无违法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2M以上,体型符合军人体型标准(IBM),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录用
(1)退伍军人(尤其是消防退伍军人);
(2)参加河北省消防学校全日制学习,取得文凭者;
(3)取得国家计算机操作使用等级资质证书者;
(4)获得县级以上运动会奖励证书,具有田径、球类特长者;
(5)获得B1级驾驶证书,具有两年以上大车驾驶经历,未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者,特别优先,可以放宽部分条件。
二、岗位及待遇。
1、专职消防员,主要负责消防执勤、灭火救援、作战和日常事务,一经录用,分配在驾驶员、通讯员、战斗员等岗位。
2、公示期满无异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试合格的,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司机工资2200元),缴纳“三险”,在职满3年以后每年享受100元的自然增资。3年1个任期。
3、专职消防员采取24小时工作制度(住宿在本县消防中队)
三、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2月13日)。
报名地点:文安县公安消防大队二楼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义务兵、退伍士官须持民政局或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上述人员均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按规定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
1、面试与心理测试
2、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七、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131684614 张中队长。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