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日前联合出台机动车检验新政,共18条改革措施。其中包括:试行6年以内非营运轿车及小微型载客汽车免检制度;推广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试行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一律不得开办车检机构。
车检新政一出,立即引起一片叫好声,很多人甚至没料到改革来得这么快、这么猛,改革力度超出了公众预期,可谓“雷声小、雨点大”。
毋庸讳言,现行车检制度的确过于严苛了,其初衷固然是为了保障行车安全,但要知道,没有人会拿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即便没有强制车检,人们平时也会很注意车辆维修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而过于严苛的车检制度,反而导致弄虚作假等乱象丛生,并且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社会运行成本。强制车检当然很有必要,但应当更加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公安部和质监总局出台的车检新政,正是朝这个方向作出努力,以简政放权促进改革,消除现行车检制度的种种弊端。
18条改革措施亮点多多,人们最津津乐道的是6年以内的小客车免检、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等等。这些措施确实深得人心,但在我看来,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改革者勇于拿自身利益开刀,这突出体现在其中的第3条措施:“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检验机构经营。”并要求已经开办的,9月底以前必须彻底脱钩。
众所周知,目前很多车检机构都是公安、质监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办的,或者与政府部门、官员及家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不仅导致车检行业垄断经营,而且难免滋生权力寻租和腐败。在某种程度上,种种车检乱象的根源正在于此。譬如,既然公安部门在车检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怎么可能对下属车检机构实行严格监管呢?要消除车检中的种种弊端,首先需要斩断监管部门与车检机构的利益纠葛。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做起来何其难哉!因为这触及既得利益,而“触及利益比触及灵魂更难”。正因如此,公安部和质监总局以“一律”、“不得”、“必须”、“彻底”等严厉措辞禁止下属单位开办车检机构,显得难能可贵,尤其值得称赞。正因为改革者勇于舍弃本部门利益,首先拿自身利益开刀,彻底摆脱了利益羁绊,改革才能够勇往直前,才不会夹带“私心”和“私货”,才会有这么大的力度。试想,如果公安、质监部门仍然垄断着车检市场,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怎么可能允许小客车6年内免检呢?
在这个意义上,公安部、质监总局出台的车检新政,为改革竖立了一个标杆——改革要勇于拿自身既得利益开刀,摒弃私心杂念,摆脱利益羁绊,真正以民众意愿为导向,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旨归。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很多领域的改革“雷声大、雨点小”,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改革者不愿拿自身利益开刀。因此,车检新政这个改革标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引领价值,值得各行各业的改革者向它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