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2012-12-21 16:33: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对口单位、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邯单位:根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冀人发〔1998〕191号)和《河北省人力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对口单位、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邯单位:
根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冀人发〔1998〕191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374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6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技师考评工作
(一)考评的工种范围和申报条件
列入本次工人技师考评的工种范围为28个行业的485个工种(见附表1)。凡在上述工种或相近工种岗位上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且2012年12月31日前在册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并符合下列规定条件的,本人自愿,经单位批准后,均可申报工人技师资格的考评。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1、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5年以上(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从事现工种工作20年及其以上的技术工人,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
①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政治表现较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技工学校(高中和其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或经政府人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当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培训合格证书的;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男满50岁以上、女满45岁以上的高级工,文化程度条件放宽到相当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
③刻苦钻研技术,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2、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5年以上(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从事现工种工作15年及其以上的技术工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破格申报工人技师的考评。
①有独到技术专长或作出特殊贡献,以及在省、部级以上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规定名次,或在市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技术工人;
②高级技工学校(班)毕业,表现较好,技术较高,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
③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市级及其以上证书,政治思想、工作表现较好者;
④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者。
3、凡取得了原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高级技工班结业证书》的工人,在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3年,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及其以上的,也可申报技师的考评。
4、关于2009年以后变更为参公事业单位工人的晋升问题。凡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中级职称或副科级职务以上的,也可申报技师的考评。
5、关于2008年在公务员岗位工作未登记的工人的晋升问题。凡执行《关于原在公务员岗位未登记人员如何套改工资问题的通知》(冀人字[2008]77号)文件,已套改了高级工工资且无技能等级证书的工人,凭当时的工资审批表,符合条件者也可申报技师的考评。
6、关于事业单位聘任制工人的晋升问题。事业单位聘任制工人且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凭社保中心开具养老保险证明,视同聘用单位的在职人员,符合条件者也可申报技师的考评。
7、2010年度参加技师考试(即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双及格人员,且未参评或未通过评审的人员,成绩继续有效,只限于本次技师考评。考生也可重新报名参考,取两次考试的最高成绩。
(二)考评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12日(公休日不休息)。
为统筹安排报名时间,市直部门及中省直驻邯单位报名时间为1月4日—7日;县、区报名时间为1月8日—12日。望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凡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工人,经单位同意后,由本人填写《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申报表》(见附表3,表格可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http://www.rsj.hd.gov.cn,A4纸打印一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凡通过确认认定为高级工技术等级的,须提交《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工人招工表复印件(存档单位盖章);
④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存档单位盖章);
⑤有效的二代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属于破格的要提供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名次证书、劳动模范证书、高级技工班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工种);
参报人员将以上材料复印件按上述小标题号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交单位审核,单位审核后将参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报名考试费用交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复审,汇总并填写《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考核报名汇总表》(见附表7)和《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考核报名缴费情况汇总表》(见附表9)各一份,统一提交到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市政府综合办公楼,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二楼207房间)审核。在资格审查时,各部门附带报名U盘[内存《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考核报名汇总表》和《2012年度技师(高级技师)考核报名缴费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录入内容必须按格式录入,不得擅自更改字段格式;姓名的中间和前后都不得加空格和其它无关字符;所有日期要严格按照网上下载的实例格式录入;身份证号要求必须是18位;主管部门和单位名称必须是全称,不得用简称;行业名称、工种名称和工种编码必须按照附表1填写]。
 2、培训和考核
①为提高广大工人的应试能力,我市计划对部分工种举办培训班,考生自愿参加,考生在报名时填写《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培训登记表》(见附表12),咨询电话:3111657、3111655。
②参考人员考核内容分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个科目。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定于2013年6月1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4—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参评人员的推荐
按照省厅下达的技师指标1:1.1的比例推荐参评人选,依照考试成绩、工作业绩、个人资历、技术成果和获奖情况,综合量化,择优推荐。具体对参评人员档案报送和评审另行通知。
任职资格符合晋升条件并获得:省部级劳模、先进工作者或科技工作者;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创新成果,可直接推荐参加评审,不占技师指标。符合直接推荐参评者在履行考试报名手续的同时,需填写《2012年度直接推荐参评工人技师资格认定表》(见附表5)并附本人申请和相应证件原件。
二、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
(一)高级技师的工种范围和申报条件
列入本次高级技师的考评工种范围为14个行业26个技术含量高的工种(见附表2)。在这14个行业26个工种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符合下列规定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1、取得技师证书并在其岗位工作聘任满5年以上,且从事该工种工作满25年及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的技术工人,可以申报高级技师的考评。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表现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②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后,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专及以上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视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是本工种的技术尖子,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能指导高、中、初级技术工人开展工作。
④熟练掌握本工种的知识和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将自己的技术传授给中青年技术工人,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2、具备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政治表现好。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的考评。
①从事现工种满20年及以上且取得技师证书满两年及以上的技术工人,在任现职期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②从事现工种满20年及以上且取得技师证书满3年及以上的技术工人,在任职期间,在省级以上有影响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并获奖。
③取得技师证书且在任现职期间,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
(二)考评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高级技师的报名和资审查与技师同步开展。
凡符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工人,经单位同意后,由本人填写《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工人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见附表4,表格可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http://www.rsj.hd.gov.cn,A4纸打印一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岗位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工人招工表复印件一份(存档单位盖章);
④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存档单位盖章);
⑤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属于破格的要提供取得技师任职资格以来的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名次证书、劳动模范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5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工种);
参报人员将以上材料复印件按上述小标题号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交单位审核,单位审核后将参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报名考试费用交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复审,汇总并填写《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考核报名汇总表》(见附表7)和《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考核报名缴费情况汇总表》(见附表9)各一份,统一提交到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市政府综合办公楼,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二楼207房间)审核。在资格审查时,各部门附带报名U盘[内存《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考核报名汇总表》和《2012年度技师(高级技师)考核报名缴费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录入内容必须按格式录入,不得擅自更改字段格式;姓名的中间和前后都不得加空格和其它无关字符;所有日期要严格按照网上下载的实例格式录入;身份证号要求必须是18位;主管部门和单位名称必须是全称,不得用简称;行业名称、工种名称和工种编码必须按照附件2填写]。
2、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2013年6—7月组织考试。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应知)和实际操作考核(应会)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实施。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项双合格人员,才具备推荐参评资格。
3、参评人员的推荐和综合评审
2013年8—9月报档评审。全省参加评审指标由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根据报名和考试情况,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研究确定下达。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对拟推荐参评人员,要综合考虑其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工作资历、获奖情况、横向平衡、群众认可度等因素,按照考试成绩、工作业绩、个人资历、技术成果和获奖情况综合量化,择优推荐。具体参评人员档案报送和评审另行安排。
符合高级技师正常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在任现职期间取得以下成绩的,由所在单位直接推荐参加评审: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省、部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科技进步奖或创新成果。符合条件者在履行考试报名手续的同时,需填写《2012年度直接推荐参评工人高级技师资格认定表》(见附表6)并附本人申请和相应证件原件。
三、聘任待遇
1、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技术工人,可聘任高级技师岗位,其技师岗位不再补缺。
2、取得技师证书的技术工人,由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有空缺岗位的按岗聘用,没有空缺岗位的按照退二进一择优聘用。
四、收费标准和教材征订
考试收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价行费[2006]53号)的收费标准执行。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5元,专业技术理论(应知)和实际操作考核(应会)收费标准分别按照相应职业工种对应的级别和类别收费(见附表8)。另有教材和考试资料提供,按定价或成本价收费(见附表10、附表11),自愿订购。本次征订教材为技师工种统编教材和全部高级技师工种教材(考试资料),其余技师教材另行安排。部分高级技师使用同工种技师参考教材,但在考试范围和难度上有所区分。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本次考核时间较紧、任务较重,要求各县、区(市)、各部门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要通过各种形式传达到每位工人,让他们全面了解和掌握考评政策和主要工作程序,并做好有关工人的思想工作,通过考核,评出团结,评出学技术、干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表:1、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工种一览表
2、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工人高级技师评审工种表
3、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申报表
4、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工人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
5、2012年度直接推荐参评工人技师资格认定表
6、2012年度直接推荐参评工人高级技师资格认定表
7、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考核报名汇总表
8、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考核收费标准
9、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考核报名缴费情况汇总表
10、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统编教材征订单
11、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参考教材(资料)征订单
12、201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培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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