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2013-03-22 00:01: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13年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13年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2013年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师大附属小学隶属省属重点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是我省颇有声望的一所省直属小学。学校现有在职教师97人,在校学生1700余人,36个教学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试讲)、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

  5.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一级乙等及以上,其它学科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6.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3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 3月20日通过省人社厅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http://www.hebsdfx.net)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受理。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5日— 3月2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点至17:30)

  2.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办公室(石家庄市体育北大街2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田老师

  联系电话:0311-89912800

  3.报名要求

  应聘教师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报名表(附件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办公室报名,同时缴纳报名费100元。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报名的,请将电子版报名表(附件二)发送至学校邮箱:hebeisdfx@126.com;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快递至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体育北大街2号 办公室收,邮戳截止日期3月27日;笔试前通知本人进行原件的审核并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学校将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师德认识和业务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

  4.确定试讲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

  (二)试讲

  1.试讲人员、内容、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试讲内容为小学数学、语文、英语、科学学科的现行教材。试讲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三)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考核与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公示

  由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试讲、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写出书面报告,将拟聘用人选报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批准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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