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选人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县医院招聘临床医师13名,护士22名;中医院招聘临床本科1人,高护4人,中药3人;妇幼保健院招聘临床本科2人,检验1人,药剂1人,高护2人。
三、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质优良,热爱医疗卫生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流利,举止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临床医师
1、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直接面试后,择优录用。
2、全日制大专学历,在县外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直接面试后,择优录用。
3、全日制本科三批或专升本未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经笔试、面试合格择优录用,但两年内须考取执业医师资格。
(二)护士
1、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直接面试后,择优录用。
2、具备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未在我县参加工作的非应届毕业生,有护士执业证书,经笔试、面试合格,择优录用;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报名,经笔试、面试合格,于今年7月取得执业资格后正式录用。
(三)中药、药剂、检验专业
1、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药剂、中药、检验应届毕业生,直接面试后,择优录用。
2、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药剂、中药、检验)毕业生,经笔试、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但叁年内须取得相应职称。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5月8日至5月16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干部股电话:7727567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根据各医院的招聘计划对应报名,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本科、大专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单)、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2寸免冠同版照片五张。交纳报名费200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聘资格和相关成绩。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研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量。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各岗位所需的基础及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末尾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遇有自动弃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各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由评委会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职位数量与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排名末尾出现并列的,优先确定体检人员的顺序为:学历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对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总分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体检项目据实交纳体检费。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采取查阅档案和实地考查等方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
招聘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2-7727567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