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加大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针对部分单位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选拔、考试入围;注重实绩、考察任用”的原则,采取考试取得资格,考察决定任用的办法进行。
二、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团县委副书记1名,县妇联副主席1名,科协副主席1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
三、报考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并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部门实际相结合,有吃苦耐劳精神,能够艰苦创业,埋头实干,勇于创新,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做出成绩。
2、具备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一定的实践经验。
3、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选拔范围及报考资格
(一)选拔范围
1、团县委副书记职位选拔范围:各乡镇、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含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者、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者)。
2、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选拔范围:各乡镇、县直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大学生村官。
(二)报考资格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其他副科级领导职位的要求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县内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
(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学专科);
(6)近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7)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任用期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规定不能提拔的;
5、有其他影响选拔任用规定的。
五、选拔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公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党政机关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康保政府网、康保报、康保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9月3日(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秘书组(老干部局四楼),联系及咨询电话:5531991。
3、报名及考试费:150元。
4、报名方法:本人现场报名。
5、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康保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团县委副书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样式附后),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蓝底照片2张;
(3)《报名登记表》可在康保政府网下载,A4纸双面打印。
6、报考职位:报考职位分团县委副书记和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两类,每位应试者只能报考其中一类职位,填写相应的报名表格,两者不可兼报。
7、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拔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初审,由县公选办进行终审。对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对达不到比例的将取消选拔职位或缩减职位选拔人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只要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参选者即取消选拔资格。如已进入面试或考察阶段被取消资格的,其名额由上阶段被淘汰人员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内容为公共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在康保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由县公开选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在康保政府网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团县委副书记按面试人选与报考职位5:1比例确定,其他副科级领导职位按面试人选与报考职位3: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所有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面试人选不足的由县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3、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党(团)员证明一份。
4、面试由有关专家或领导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康保政府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两类职位分别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团县委副书记按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3:1比例确定,其他副科级领导职位按被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2: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考试总成绩作为考生能否进入考察阶段的准入资格,进入考察阶段后,考试总成绩将不再予以考虑,决定任用将以考察结果为依据。具体考察由县公选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决定任用
县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各职位任职条件要求及岗位工作需要提出拟任职人选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对没有被任用的考察对象将纳入副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七)任前公示及组织任命
县委做出任用决定后,对拟任用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发布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退回原单位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六、查询与监督
公开选拔工作所有信息均在康保县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zjkkb.gov.cn。
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中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经查证属实一律严肃处理。监督电话:5512502。
附件1、《康保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团县委副书记)报名登记表》
附件2、《康保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康保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
201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