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公开招聘消防队员和消防驾驶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岗位职责要求采取不同方式择优招聘,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名额
本次招聘共计15名,分别为:消防队员10名;消防驾驶员5名。
三、招聘条件
按岗位职责要求:
(一)消防队员(岗位代码01):
1、临西县城镇退役男性士兵;
2、士兵年龄2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士官年龄27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消防工作岗位;
(二)消防驾驶员(岗位代码02)
1、具有临西县户籍,年龄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限男性;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消防工作岗位;
3、具有B2以上驾驶证,能熟练驾驶与B2相对应的车辆,有三年以上驾龄者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应急工作的。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政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分发布公告、报名、目测、考试(按岗位职责要求消防员实行笔试、体能测试;消防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考试。)、体检、政审和聘用6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2年9月6日至9月12日在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临西县信息网上发布招聘简章,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3日至9月14日,须本人持身份证、士兵退役证(报考消防驾驶员岗位的携带驾驶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6张,到县人才市场报名,每个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消防队员岗位代码为01、消防驾驶员岗位代码为02)。现场填写《临西县招聘合同制消防人员资格 审查表》一式2份和《临西县招聘合同制消防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 (以上表格需在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考生需现场手写,机打无效)。报名完毕后,集中进行目测,目测的内容参照征集入伍士兵标准,目测时间及地点见临西县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目测通过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报消防队员岗位),驾驶技能考试考核(报消防驾驶员岗位)。
(三)考试
消防队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语文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xxrsj.com)通知。笔试后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进行 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满分100分,笔试和体能测试按照50%和50%计入总成绩。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10名,参加体检 和政审。
报考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经过目测合格后,参加交通法规考试,采用微机测试方法进行,交通法规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以上的人员,参 加驾驶技能考核。驾驶技能考核主要内容是现场测试驾驶技术,考核满分100分,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按照50%和50%计入总成绩,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 到低分的顺序取前5名,参加体检和政审。
(四)体检
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人员,暂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政审、公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民政局负责审核人事档案,对审查不合 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据考生所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对政审合格人员,初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
(六)审批、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暂不能调查清楚的考生,暂缓聘用,待调查清楚后,再定聘用与否事宜。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准考证或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或交通法规考试、驾驶技能考核、体检等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均取消应聘。
五、招聘人员的身份待遇
1、招聘的人员充实到消防工作一线,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管理和使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 证,聘期三年,期满经县公安消防大队考核合格的,没有违纪问题的予以续聘。聘用人员不占用地方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1200元/月人执行,缴纳养老、 工伤、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由县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聘用人员个人工资中扣除。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期间不能胜任消防岗位工作、有违纪行为的予以辞退。
2、试用期满后,在基本工资1200元/月人基础上,增加100元/月人岗位补助,以后逐年在此基础上再递增50元/月人,岗位补助最高限为300元/月人。
3、合同制消防队员实行全天候执勤值班工作(与现役军人相同,实行军事化管理),休假实行集中安排,每周五天工作制,免费提供饮食、住宿及床上用品,按不 同季节气候特点发放合同制消防队员制式服装,按照《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标准在灭火和抢险救援过程中为每人配备基本个人防护装备来保障其人身安全。
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下载:消防人员资格审查表、报名登记表.DOC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