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序推进,县级医院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更新,现有人员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提高县级医院服务水平,解决服务科室人员不足问题,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级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县级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聘工作,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等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各岗位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凡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具有承德市常驻户口(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的(含因考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未迁回的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身高,女155厘米以上,男165厘米以上。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及招聘名额(具体岗位、条件见附表)
1.临床专业人员:要求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特殊专业学历要求见附表;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县医院14名,中医院6名。
2.护理专业人员:要求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执业护士证,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护士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其中:县医院11名,中医院15名。
3.医技人员:要求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27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县医院2名,中医院1名。
4.会计专业人员:要求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承德市人才中心委培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县医院2名,中医院1名。
5.药学专业人员:要求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县医院1名。
承德县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所招人员不进入各单位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