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政治 | 历史 | 音乐 | 微机 | 小计 |
沧县中学 | 1 | 2 | 2 | 2 | 4 | 2 | 1 | 2 | 1 | 17 | ||
风化店中学 | 1 | 1 | 1 | 3 | ||||||||
第三中学 | 1 | 1 | 2 | |||||||||
大褚村中学 | 1 | 1 | 2 | 1 | 5 | |||||||
合计 | 2 | 2 | 2 | 2 | 5 | 4 | 3 | 3 | 2 | 1 | 1 | 27 |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所报岗位相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2年、2013年毕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2、初始学历为本科二批(直本)及以上,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12年、2013年毕业的研究生。
3、2013年毕业的国家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且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6日
3、报名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具体地点电话联系)。
4、报名提供的资料:报名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奖学金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并带就业协议书。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试讲两部分。
1、笔试
笔试试题内容为报考岗位的高中学科知识。笔试及格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人员将共同入选并进入试讲阶段。根据报名情况,也可采取面试方式决定进入试讲人员。
2、试讲
试讲采取讲课形式,由评委会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由考生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讲课(限15分钟)。评委在每科全体试讲人员试讲结束后进行评课(不打分),排出本学科先后顺序。并在全部试讲人员试讲结束后宣布试讲结果。试讲结束后,按试讲结果和招聘计划确定本次招聘的入围人选。当评委会认为某学科能胜任高中教学的应聘人员少于招聘计划时,招聘名额按实际情况缩减。
(五)聘用
应聘人员被确认录取后,即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持就业协议书和本人人事档案到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经核查无误后办理体检及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经审查,如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二)拟聘用人员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对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生档案、身份证等材料进行再次核查认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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