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沙河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乡(镇)办副乡级干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乡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更广泛地发现和选拔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和正确的用人导向,经市委研究决定,拟采取公开选拔方式面向全市选拔20名乡(镇)办副乡级干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数
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乡(镇)办副乡级干部15名;面向全市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乡(镇)办副乡级干部5名。
二、报名范围、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范围
全市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正式干部(学校教师和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除外)。
(二)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近三年(2009-2011)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热心乡村工作,志愿在基层工作的。
(三)资格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作三年以上(2009年11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2、现在大学生村官岗位且服务满三年(2007届、2008届、2009届大学生村官)。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不得晋升职务规定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影响选拔使用的。
三、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选拔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持单位推荐信、《公开选拔乡(镇)办副乡级干部报名登记表》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12月13日
报名地点:沙河市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电话8921151)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可适当调整公开选拔条件、比例或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者,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拔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市情、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内容。满分12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面试人选与公选职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及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满分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全封闭式进行,由评委根据竞职者答辩情况进行百分制打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察人选与公选职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
(四)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走访邻居、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决定任用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六)任前公示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程序。
四、待遇和管理
对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胜任的,正式决定任用;不胜任的,按照有关程序免去试任职务,回原单位按任职前职级安排相应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