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怀安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怀安县教育局所属基层学校。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小学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实施。由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安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四、招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毕业生,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2. 报名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或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非英语、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英语、计算机学科的岗位。。
3. 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1.拟公开招聘教师40名:其中初中化学2名,小学语文19名,小学数学13名,小学英语3名,小学计算机3名。
2.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12年中小学各科教师岗位需求情况统计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至2012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怀安县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会议室(原司令部院内);电话:0313—7923220,7832482。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怀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到证、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有就业单位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6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xrsrc.com)公布。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完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xrsrc.com)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试讲科目必须与所竞聘专业对口,具体内容自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目标展示、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使用、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成绩当天在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综合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在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末位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在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办法及相关待遇
对所聘用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被聘用者自行选择学校及岗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所学校且所选择岗位与应聘专业对口。
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对于违反公开招聘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313-7836663
以上意见由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