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01-09 16:44: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高碑店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6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方

高碑店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6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本着“专业对口、定向报考、择优录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为高碑店一中招聘高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数学、化学、历史教师各1名,地理、生物、美术教师各2名。

2、招聘乡镇初中教师10名,其中为鸣鸡中学招聘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各1名,为范庄子中学招聘化学、英语教师各1名,为泗庄中学招聘数学教师2名,为东马营中学招聘英语、物理、体育教师各1名。

3、招聘乡镇小学教师30名,其中语文、数学各5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各4名。

4、招聘幼儿教师10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保定人才网《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学历要求:

应聘高中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

应聘初中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二批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

应聘小学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批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

应聘幼儿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3、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三、聘用待遇

经考试考核确定的录用人员,上岗后按照政策列事业编制,享受财政开支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8日(双休日照常办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报名地点:高碑店市教育局四楼教师招聘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档案(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照5张,报名费100元。

(五)联系电话:0312-6396013,0312-6396096 。

附件下载: 《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点击下载

高碑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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