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提升我县项目推广工作力度,打造一支稳定、高效的从业团队,按照德才兼备、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应聘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经考试、考核、体检,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男播音员2人,女播音员2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身体健康,热爱广电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现场应变能力;
4、全日制经济或播音主持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获一级乙等以上,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5、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12月16日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录用考核任免股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魏县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交近期正面小2寸同版免冠彩照8张。缴纳报名考试费用100元,
(二)、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时间为120分钟。内容为新闻基础知识、播音专业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男女各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依次顺延。面试包括现场提问和试镜试播。
(三)、体检考核
按参加体检人员与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七)聘用与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由县财政拨付,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同类人员同等对待。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列全额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开支。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