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科学、遵纪守法,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愿为我县职业教育做出贡献;
(三)具有较高的学识和理论水平,能胜任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四)应届和往届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二批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硕士生、博士生可不限专业直接聘用,如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可安排家属工作;
(五)应聘者年龄:本科一、二批毕业生限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生限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限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后2年内应考取教师资格证书,2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自动解聘。其中毕业证所标专业、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与《岗位信息表》所列专业有一符合即可。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附表:选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资格条件
三、选聘方法、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说课、体检、考核、公示、择优审批录用。
四、 待遇
合格应聘人员,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保人社发【2011】70号文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纳入全额事业编制。服务期5年,服务期满方可流动。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8日-- 1月12日
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房间)。
报名时带以下材料:
1.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应聘志愿,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2.需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需持单位证明信。
3.报名费100元。
4.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具体情况请咨询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312—7892152、0312—7221379
阜平县选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