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设有卫生部先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河北省神经介入治疗中心、河北省周围血管病研究治疗中心、河北省中西医结合肝病诊疗中心、河北省内腔镜诊疗中心、河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河北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河北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河北医科大学先心病诊疗中心等5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其中5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编制床位1210张,拥有高职医疗专家200余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8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考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3月30日,不同岗位报名时间详见招聘启事。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
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89号
联系人:郭永红 杜洋
联系电话:0311-85917030
电子邮箱:rsc@jyyy.com.cn
邮编:050031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注明应聘岗位,不注明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初始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后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网站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在规定时间内闭卷书面答题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英语测试两项。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分别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别为5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网站通知。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负责。由相关专业的专家负责命题、判卷,医院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方面。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核小组综合各方面考核结果,取笔试及面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组织实施。从医院抽调具有面试评委资格的有关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委组。
六、体检与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期结束后,按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相关规定办理入院手续,与医院签订用工合同。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5917030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人事处)
附件下载: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xls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