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唐中省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依据中共唐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若干政策的意见》(唐发〔2010〕31号)规定,开展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2013年度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各单位引进的博士后、博士(同时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和具有国家执业资格的紧缺专业人才;
2、各单位培养或经过自身努力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3、各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主要对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侧重能力业绩。重点考核本年度内承担科研课题、创新学术技术、转化科研成果、发表学术文章、成果获奖等情况,特别是在本专业或本领域中为全市乃至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情况。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在本年度发挥作用明显,工作业绩突出的考核为优秀;发挥作用一般,取得一定工作成绩的考核为称职;能力业绩达不到岗位要求的考核为不称职。
四、考核办法
1、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高层次人才的考核,根据其2013年度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抽调专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
2、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唐中省属事业单位要在2014年1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见附件)报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市考核小组将对博士研究生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对硕士研究生考核结果备案。
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考核工作,由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市级考核内容进行。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人负责。2014年1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负责人联系方式报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4、经考核,能力业绩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以后不再享受安家费、月生活补贴等待遇。对不能按时提交考核结果的博士研究生、紧缺专业人才,视具体情况延缓或停止发放安家费。
联 系 人:周海宁 索亚非
联系电话:2313784 2348935
地 址:西山道65号市人才交流中心高级人才工作部
附件:1.唐山市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考核统计表
2.唐山市博士研究生业绩考核表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6日
唐山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2013年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4-02-23 14:25: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唐中省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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