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五)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有较好的表达能力。
四、招聘名额及类别
根据目前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情况,本次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岗位人员7名。
(一)播音主持类(4人,男女各2名,男女分录);(二)文秘类(3人)。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类别。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2015年 6月12日—6月19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休)在南大港人事局(新机关楼6009室)现场分类别报名。
2、报名要求:在报名期限内提供以下证件、资料(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学校未发放毕业证,需携带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和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3)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证件进行审查。
(三)考试
1、文秘类:
(1)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以拟招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2、播音主持类:
(1)面试。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以拟招人数1:2的比例进入笔试(播音与主持专业男女分录)。
(2)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四)初录
依据考试总成绩,各报考类别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初录人员。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对初录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由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结束无异议者,正式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人事局备案。
(三)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受聘人员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及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七、监督检查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八、有关问题
(一)按照招聘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类别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另行调剂。
(二)报考者应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已在我区加入事业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四)有体检不合格的,则在该类别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本公告由南大港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897862
南大港产业园区人事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