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队伍建设,更好服务平乡经济,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从本县籍退伍兵中招聘专职消防队员12名。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自愿献身消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限本县户籍、男性,全日制普通类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净身高不低于168cm,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
二、待遇
消防大队实施军事化管理,参加工作后无节假日,实行上两天休壹天制度(三班两运转),基本工资为171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即缴纳工伤、医疗、养老保险。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3月15-16日
报名地点:平乡县人社局(县政府四楼433室)
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6张。
平乡县公开招聘消防队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