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三河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加大社会面巡防管控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经三河市政府批准,三河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0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审查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员性质、任务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性质
所有招聘人员均为劳务派遣人员。
(二)招聘人员任务
三河市公安局基层一线警务辅助人员,配合基层民警开展日常警务工作。
(三)招聘人员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三河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暂行办法》(三政办〔2016〕63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0人,全部为男性。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2、户籍不限;
3、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退役士兵和公安所需特殊技能人员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身高1.70米以上,并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曾因违法违纪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
3、被公安部门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警辅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道德败坏,有违规违纪不良行为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蓝底正面2寸彩照5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4日
东市区:2017年2月27日-3月1日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政治处(市公安局大门外门卫东侧警辅人员招聘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6-3175810
西市区:2017年3月2日-3月4日
燕郊巡警特警中队院内办公楼一层会议室(电厂西侧福成路)
咨询电话:0316-3175810
本招聘公告由三河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 河 市 公 安 局
三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