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人员配属到雄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10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本人或直系亲属或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优秀武警和部队退伍军人以及有公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年龄18--35周岁、男性。具有特殊技能情形的可适当予以放宽。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考核考察等。
五、待遇
基本工资1770元(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和生育),注:个人应缴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
六、报名时间
1、2017年3月 6日至2017年4月7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2、地点:1、光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保定市红旗大街111号)2、雄县公安局政治处2楼214室。
3、咨询电话:5821110 5013992 15603225775
4、须知: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2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资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报名时,每人需缴纳考务费100元。
2017年 3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