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5人,纳入事业编制。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2.中小学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3.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对应。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年龄截点)。
6.招聘人数:
高中5人,其中:职中2人:汽修1人、计算机专业类1人;三中3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
初中44人,其中:语文9人、数学5人、英语9人、物理2人、化学2人、历史5人、体育2人、生物3人、政治5人、地理2人;
小学106人,其中:语文36人、数学36人、英语18人、音乐4人、体育8人、美术4人;
幼儿:共20人。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香河县在编教师。
三、报名
对符合招聘条件者于规定时限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本人必须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凡属于弄虚作假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7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电话:0316--8672137
提交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2017年未获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背面注姓名);当地组织、人社或教育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档案存放证明;报名费和考务费每人10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予以发放准考证。
报名人员登陆香河县政府官网及时查看准考证领取、笔试、面试、体检等事项的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未及时登陆网站获取通知而造成延误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类别一个岗位。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2日
2、笔试时间:8月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公示
考生于8月7日在香河县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行为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8月9日
2.面试时间:8月11日
3.面试方法
面试主要为试讲,其中幼儿、音乐、体育、美术及汽修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试讲、技测等环节考生要按评委要求进行,面试后即告知本人成绩。
试讲。以报考岗位现行教材为准,考生根据面试题目讲授一节微型课,主要考察考生的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生允许携带课本及教案。
技测。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内容视报考岗位确定,其中幼教专业主要包括弹、唱、跳、画等内容。所有测试项目均应按评委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技能测试主要包括:⑴命题作画:考生根据命题要求作画。绘画工具(铅笔、橡皮)考生自备,绘画纸考点统一准备;⑵即兴弹唱:考生根据要求即兴演奏视唱(弹、唱曲谱均为简谱);⑶舞蹈表演:考生根据要求进行即兴舞蹈表演;⑷体育运动项目测试;⑸实践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10-20分钟。
六、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一般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技测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技测成绩×30%。
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者、面试成绩高者、师范类毕业生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再相同,组织复试。
七、考察
8月13日对进入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八、体检
8月14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领取体检通知单。8月15日按通知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医院建议需要复查的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复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县财政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聘用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工作,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除定向招聘外全部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具体教学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安排,农村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