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环节:
一、所需材料
1、请考生网上下载并认真填写《路北区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1),一式一份。
2、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携带户口本(必须有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士兵退役证及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享受户籍不受限制、年龄放宽至40岁以及在路北区区属单位工作满2年的考生需要出示加盖公章的《路北区属单位工作人员在职证明信》(招聘公告中的附件2,在岗人员的任职时间须从取得毕业证书之后计算,实习期不算在工作任职时间内)。
二、复审流程
考生携带所需材料先进行证件审核,通过之后进行学历认证,最后进行审核收件,三个步骤缺一不可。
三、复审地点
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新道学院路交叉口南行50米,交警二队东侧)
岗位名称:小学班主任8、9
证件审核(320室);学历认证(320室);审核收件(308室)
岗位名称:中学教师1、2、3、4、5、6、7
小学英语10、11
小学体育12
幼儿园教师13、14
卫计局23、24、25、26
园区管委会27、28、29、30、31
选聘32
证件审核(301室);学历认证(301室);审核收件(308室)
岗位名称:住建局15、16、17、18、19、20、21、22
证件审核(309室);学历认证(309室);审核收件(308室)
四、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20日9:30—18:00,中午不休息.
请考生严格遵守复审的各项要求,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路北区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