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安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委托安国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社保辅助人员共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整体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保辅助人员15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7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爱岗敬业,顾全大局,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社保辅助工作。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年龄30周岁以下,限本市户口。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限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专业,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须提供《用工备案表》或劳动合同书)不限专业。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人员招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管理和使用。招聘人员试用期自签订正式劳务合同之日计算,时间为两个月。合同期为九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为四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再次聘用续签五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如下: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1590元(全省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根据政策调整),全勤奖150元、绩效奖200元、办公经费100元。
2、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依照企业标准(按照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
3、招聘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由财政负担,个人承担部分由派遣公司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具体招录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本公司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2日
2、地点: 安国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药威家园西口工农路73号)
3、电话:3556002
4、方式:应聘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四张,到报名处现场报名。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实务和公共基础知识,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录取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三日内在公司微信公众号和公司办公地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进行结构化面试,每位应聘者面试2个问题, 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考试人员的形象气质、口语表达、逻辑推理和综合分析等基本能力。面试采取随机抽取考试序号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如末位并列,按照有人社工作经历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进入原则确定。
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情况。
体检、政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有人社工作经历者、学历高者优先进入原则确定。
拟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在公司微信公众号和公司办公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人员为最终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