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1、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衡水市户籍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见习期内、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
2017年度拟招聘150名。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方法
①报考人员持高校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2017年毕业生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蓝底或白底),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打印填报《衡水市冀州区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8日。报名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就业社保大厅(衡水市冀州区信都西路192号)
②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信(有主管部门的还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③服务期内在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如不能提供报到证,需分别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人社、卫生、文教、团委证明。
④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计划”,也可按专业报考非专项计划。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计划”的还需提供期满合格证(或分别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人社、卫生、文教、团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⑤符合衡征[2014]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也可按专业报考非专项计划。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还需提供县级武装部证明(证明格式为:×××同志符合衡征[2014]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限于2012年从衡水市应征入伍且入学前户籍在衡水市的全日制本科生,2013年及2013年以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招聘当年需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在区属事业单位分配。
⑥根据职位需要,需提供的其他证件。
(二)报名要求
①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至符合开考条件;招聘计划调减后仍不符合开考条件的, 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需报考其它职位。
②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计划”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至符合开考条件;调减的计划用于该招聘单位非专项计划对应的职位A;招聘计划调减后仍不符合开考条件的, 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需报考其它职位。
③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④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冀州区政府网站公告。
六、统一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命题、阅卷和面试均委托第三方承担。
笔试、面试分教育类(教育体育局105名招聘计划)和非教育类(乡镇和其他部门45名招聘计划)。
(一)笔试。
教育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内容)两方面,一张试卷,100分制,120分钟答题时间;非教育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方面,一张试卷,100分制,120分钟答题时间。
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职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冀州区政府网站公示。
(二)拟定面试考生。
按笔试成绩,依照招聘计划、职位,根据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1:2确定面试考生,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考生名单在冀州区政府网站公示。
(三)面试。
教育类采取说课方式,非教育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说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说课内容为相关学科教材。
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试者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醒目地点每半天一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本环节不再递补。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照综合成绩,依照招聘计划、职位,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出现末尾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仍出现并列的,加试面试。体检人员名单在冀州区政府网站公示。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行业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负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照招聘计划、职位,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依照招聘计划、职位,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八、考核
对确定为考核对象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审查毕业生档案、座谈、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不合格人员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报到手续、档案等相关材料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依照招聘计划、职位,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冀州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依照招聘计划、职位,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十、正式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正式聘用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后果自负。
本实施方案由衡水市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