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 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7-09-28 11:29: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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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河北省民政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公开选调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单位

河北省减灾中心。北省民政厅所属的处级全额事业单位

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调,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调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份、参理单位干部身份或全额事业单位干部身

(二)德才素质好,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选岗位要求的学历

(四)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91日,即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报试用期未满的;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三龄二历一身份”存在疑问的;商调期间提拔职务的;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另册管理人员。

四、选岗位和人数

(一业技人员2名

1、岗位代码:JZ01调人数1名岗位条件(境)范围有全日制硕士研生及以上学历,山地灾害防治工程、然灾害学专业

2、岗位代码:JZ02。调人数1名岗位条件(境)范围有全日制硕士研生及以上学历,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影测量与遥感

(二一般工作人员5名

位代码:JZ03。选调人数5名位条件:面向河北省,具有全日制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名时间为2017年9月269:00至9月3017:00。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2.资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17:00。生报名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核未通过,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核通过,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3、开考比例: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按比例减少或该岗位选调划。因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取消位的报考者,可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位,改报后因不符合条件被拒绝,不允许再次报名

4、打印准考证:201710月128:0013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人员可登录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考证A4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中,JZ01岗位加试“自然地理学JZ02位加试遥感理与应用”,满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省民政厅人事处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材料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证明选调岗位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合条件准予参加面试。格复审时间、点在河北民政网http://www.hebmz.gov.cn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末生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面试试时间和地址在河北民政网(http://www.hebmz.gov.cn)公布。

(五)总成绩合成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算总成绩,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JZ01JZ02岗位笔试成绩折算方法为:〈专业知识成绩+公共知识成绩〉÷2)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末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省民政厅人事处对其进行考察,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人选资格,并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底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并在河北民政网公示5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实行严格的诚信制度,本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在填写报名表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选调程序的任何环节,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选调的报名时间、地点、条件、程序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如有疑问,请在报名期限的工作日时间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311-88615597、88615489

 

 

河北省民政厅人事处

2017年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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