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公务员改革的主要工作就是总结试点地区的经验,进一步扩大公务员分类管理、聘任制的试点范围。”权威部门一工作人员近日告诉记者,公务员改革中,公务员分类改革是重中之重,也是后续改革的基础。
记者查询大量资料获悉,全面进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仅有深圳、上海、广东三个省市,福建、山西等地也均有此意,但相关工作尚未铺开。
“试点的效果不错,改革的概念和框架都有了,但如何具体操作还有待进一步细化,明年会努力形成完整的配套制度。”上述工作人员举例说明,改革过程中涉及相当数量的参公单位,此类机构虽然本属事业单位范畴,却承担了大部分的行政职能,管理和待遇均参照公务员,但又不能按纯行政的类别走,鉴于此类单位更多的是提供技术管理和技术支持方面的工作,最终或会划为专业技术类进行管理。
打破“大一统”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务员管理采取的是“大一统”模式:考试一张卷、培训一堂课、考核一根尺、升迁一把梯、待遇一锅饭……从事综合管理、战略规划、政策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与一线执法和辅助服务人员混同招录、选拔、培养和使用。眼下,这种“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将被分类管理所代替。
同时,分类后的公务员的权责也相对明晰。
从字面意思上看,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似乎占尽了便宜,而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似乎有些“悲催”的味道,但在记者了解过程中发现,后两者是此次分类改革的重点,同样是最大的受益者。 记者从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发现,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晋升空间和机会远远高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改革前,公务员的工资同级别画等号,但干部的职位有限,可谓是“众里挑一”。因此,大多数普通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也难涨。而改革后,综合管理类职务的待遇与机构规格挂钩,大多数人将在科处级以下退休。而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待遇均不与机构规格挂钩,只要工作业绩平稳,专业水平达标,待遇都相对较高。行政类公务员绝大部分人在退休前可以升到二级执法员,并享受到相当于综合管理类副处以上的待遇水平。专业技术类的高级专家更是可以享受到局级以上的待遇水平。
“我赞成公务员分类管理,但是,此次改革仅限公务员内部的分类改革,范围相对较小,意义不大。分类改革应是针对全体公务人员的改革,而全体公务人员则包括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凡是涉及财政拨款的人员都应纳入此改革。”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
“瘦身”效果初显
长期以来,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一直是公务员制度的弊端,而公务员聘任制恰恰能改变这一点。
“从几个正在进行的试点城市来看,公务员聘任制打破了单一的用人方式,使得公务员也可以同其他领域的工作人员一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官能民,体现了用人制度的公平合理。更重要的是,聘任制引入了竞争机制,优胜劣汰能让公务员有些危机感,有利于整个公务员队伍的结构优化,起到精简公务员队伍的作用。”上述权威机构工作人员强调,公务员队伍会随着改革的深入更加精简,但决不像一些媒体所言“十年后公务员将出现下岗潮”。
据记者采访了解,公务员数量的增加有几个渠道:一是空员,也就是公务员退休后空余出来的编制;二是机构扩大业务范围,中编办根据业务扩大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编制数额,国家对这类编制的增加相对严格。
近日,中组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2011年底我国有公务员702.1万人。而2010年年底这一数据是680万,增加幅度不及3%。
“每年增幅3%-5%均属于相对正常的范围,这样的数据说明公务员的增幅已得到相应的控制。”竹立家表示,之前有过几次机构改革,机构似乎精简了,但干部总人数却呈增加趋势,平均每次机构改革,财政都要增加15%的开支,公务员也只进不出,部分地区人员都是以每年20%的速度增加,而此次改革还是有些许效果的。
但是,针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竹立家认为依然有需要改进的地方。“现在都是单位聘任,单位聘任谁,领导说了算,因此权力依然集中到个别人手里去了,很容易出现先有萝卜后挖坑的现象。”他认为公务员可以实行项目聘任,比如开奥运会,需要多少公务人员,临时进行聘任,事干完后就走,这样公务员队伍很快就可以精简下来。
而据记者了解,按照目前的规定,聘任制公务员一般聘期在1-5年不等,但如果没有合理的考核和退出机制,工作满了年限,则能够通过各种渠道轻易续约,等于变相的终身制。
“政府机构不最大化精简压缩,现行的体制不改革,国家公务员必将成为社会巨大压力。”中国人民大学经管学院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姚裕群强调,聘任制公务员需要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否则依然无法改变只进不出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