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时评:靠什么终结马路铺土种豆式闹剧?
2014-08-01 10:57: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针对媒体报道的江苏泗洪铺路种豆消息,江苏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铺路种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时发现的违法用地。当地市委市政府和国土部

针对媒体报道的江苏泗洪“铺路种豆”消息,江苏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铺路种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时发现的违法用地。当地市委市政府和国土部门,已明确要求泗洪县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好好的马路,兴师动众铺土种豆,既毁了路,也还不了田——所谓欺上瞒下应付检查之恶,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卫片执法有了,耕地红线有了,处分办法有了,依然禁绝不了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之乱。一层薄土,不过是欲盖弥彰的马脚,再圆润的诡辩,也遮掩不了其间暴露的权力失范。


  尽管真相大白,有几个细节仍需继续追问:一者,面对板上钉钉的事实,泗洪县青阳镇镇长曾断然否认,说“这个情况不存在,不能单从几张照片就判断是盖路”。泗洪县国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据我了解应该没有吧”。而此前7月21日,泗洪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正在调查研究,不便回应。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了这么多年,2014年,国办还发了“工作要点”,面对举国关注的公共事件,相关部门推诿敷衍,该当何责?


  二者,一车车的土也填了,豆子也种下去了,想要用障眼法否认事实,显然不太可能。但所谓“因复耕需要”的解释,回应得了“是否应付检查”的疑问吗?真要复耕,马路为什么不彻底推了;真要复耕,何苦种上速生的黄豆苗?这种临时式的做派,哪里看得出还路于田的诚意呢?违法用地,固然要追责;违法之后又李代桃僵,这算不算错上加错?眼下,起码有必要问问这铺土种豆的支出,究竟将从哪里的预算中割肉。


  值得注意的是,自2000年国土资源部利用土地卫星遥感图片进行“卫片执法”检查以来,各种规避检查的荒唐创意层出不穷。譬如2010年,《新京报》报道,江苏邳州为迎接国土部抽查,以每天50元雇村民到千岛湖工地铺稻草和玉米秆,用黑网遮盖在建工地,欺骗国土部遥感卫星。再譬如2011年,湖北襄阳市双沟工业园新修的水泥路上,被填上土,铺上薄膜,撒下种子种菜。当地政府解释称,此举除了为搞“短期农作物种植”,还有一个目的是为了“公路保养”……一桩桩,一件件,年年不曾禁绝。


  这些把戏,固然是害怕责罚。因为《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以及“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明确了处罚标准,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撤职处分。但地方部门也不傻,如果填土伪装的创意分分钟就能识破,估计也不会如此前赴后继。那么,究竟有没有因为各种“填土大法”而蒙混过关的呢?或者说,这样低技术含量的潜规则,究竟有没有实践中的性价比?


  要终结马路上铺土种豆的闹剧,关键还是三句话:一是暗访就要像个火眼金睛的暗访,起码要能发现得了豆苗下的路基;二是加大对应付式检查的责罚力度,问责到底,罚要罚出痛感;三是土地执法更要未雨绸缪,不能等违法事实成为“历史”后再去“尽量修复”。


  新华网评:“铺路种豆”式整改的荒诞与要害


  针对媒体报道的江苏泗洪“铺路种豆”消息,江苏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铺路种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时发现的违法用地。有群众质疑在新修的马路上铺上黄土种上黄豆,当地政府这样做是为了制造还耕的假象以应付国土部门的检查。


  对于“铺路种豆”,政府方面说是在整改,群众说是为应付检查,似乎说法很不相同;若整改成效需要检查的话,那么所谓复耕就既是整改又是应付检查,大家说的其实一回事。不过,先把农田改成马路,再在马路上铺土种豆,这种现象毕竟有点黑色幽默,比填湖造田还使人觉得不同凡响。


  为什么会在马路上铺土种豆呢?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说,是因为复耕的需要。当初为什么要把农田改成马路呢?自然是因为修路的需要。修路的必要性,看上去也很充分。据称,此次复耕涉及的某省道,是该县境内一条南北要道,相关改建土地申请已于去年底报到省里,但目前仍在等待批复,为缓解交通压力,当地便提前动了手,因此被国土部门督查指出是违规用地。但复耕的前途似乎也不妙,据说这些土地有指标,只是手续不全,待批下来后,当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这样来看,复耕的确是整改,但或许更是一个过渡,结果很可能是动用人力扫荡黄土,露出马路的真面目。


  以违规的方式,造成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饭的事实,然后接受所谓整改;而整改又往往是见物不见人、对事不对人,结果常见的是整改走过场,罕见的是铺路种豆子。农田被改成了道路,不管做没做沥青面,要完全恢复成农田已不可能,这是常识;坚持要复耕、复绿,有什么办法?天才的头脑想出了“铺土种豆”。同样,楼堂馆所违规盖起来了,但钢筋水泥落地生根,要彻底整改,只好是摧毁,而这比违规盖楼更其荒唐;于此之外,却也没见人想出“铺土种豆”式的妙招。基上这类情形,很多违规行为往往不了了之,最终多是对违规的既成事实予以默认,而违规行为由此不可断绝。


  然而,土地何辜?一会儿农田要被人修成路,一会儿又要在路上被人铺土扮作农田?楼堂馆所又有何辜?官建的半拉子工程在风吹雨打中锈迹斑斑,已竣的政府工程又因无人使用而芳草萋萋。难道整改只是把“物”整来整去、改来改去吗?难道需要整改的主体不是拍板的主事之人吗?


  假如修路是不可避免的,“铺路种豆”式复耕就是典型的劳民伤财;假如违规用地是必须整改的,“铺路种豆”式整改中却尚未看到一个为违规行为承担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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