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总站2015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报考我总站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安排、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我总站将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于近期通知考生具体面试日期和相关事项。截止至3月2日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确认。
二、面试时间、形式、地点及乘车路线
面试时间:2015年3月7日至3月8日(具体职位面试时间详见附件)。面试每日上午9:00时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00时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上午8:50时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以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面试前须对每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准时报到。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以抽签方式决定面试考场和顺序。
面试地点:广东奥林匹克大酒店(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大观路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内)。
乘车路线:地铁四号线黄村站E出口;从广州火车站总站坐B2路、B2A路到BRT东圃镇站转乘B4路、B4A路、B4B路、B22路到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北门站下车即到;从广州火车东站总站坐B19路、B20路到BRT东圃镇站转乘B4路、B4A路、B4B路、B22路到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北门站下车即到;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坐空港快线2号线B(机场至裕通大酒店)到机场快线裕通大酒店站下,往前走到BRT华景新城站转乘B4路、B4A路、B4B路到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北门站下车即到。
三、面试必须携带的材料
(一)201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二)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三)入围0701269008职位的面试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报名登记表》一份。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bm.scs.gov.cn/2015)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特别注意事项: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
整个考点面试工作完成后的2天左右,通知进入体检、体能测评考生相关事宜。没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
(一)各职位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各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
(二)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约为1.2:1,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人员;如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人数超过计划录用人数,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并准备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四)体能测评考生请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五)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均在广州,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面试结束后在广州等候通知,并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报到地点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否则,耽误体检和体能测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对《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阅。
(七)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文件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阅。
五、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对象,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我总站,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因故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面试前2天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自愿放弃面试声明(必须本人签名)传真至我单位。
(二)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通报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
(三)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进场前,将有民警使用专业仪器进行检查。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可于面试后第二天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bm.scs.gov.cn/2015)查询面试成绩。
七、联系电话:
(0754)88383027或(0754)88383028。
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15年2月28日
2015年国考: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公告
2015-03-02 15:34: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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