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巧用“传递性”破解三段论
2015-02-27 20:07:1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三段论作为必然性推理中的一个重要考点,在逻辑判断部分占据着重要地位。掌握三段论既有助于解决相关考题,又有助于理解可能性推理。就题型来说,三段论可以分为结论型和前提型两种,前者给出两个前提来推结论,

三段论作为必然性推理中的一个重要考点,在逻辑判断部分占据着重要地位。掌握三段论既有助于解决相关考题,又有助于理解可能性推理。就题型来说,三段论可以分为结论型和前提型两种,前者给出两个前提来推结论,后者给出结论和一个前提来推另外一个前提。前提型题目侧重于利用技巧求解,而结论型题目相对难度更大,因此要求考生对三段论知识点掌握得更加透彻。
首先,华政教育专家带大家了解一下三段论的标准形式以及其中的一些概念:
(一)三段论的四种标准形式:小前提+大前提=结论
所有A是B,所有B是C→所有A是C
有些A是B,所有B是C→有些A是C
所有A是B,所有B非C→所有A非C
有些A是B,所有B非C→所有A非C
(二)什么是全称命题?什么是特称命题?
含有全称量词“所有”的命题叫全称命题。如:所有A是/非B。
含有特称量词“有些”的命题叫特称命题。如:有些A是/非B。
注意:当三段论的两个前提中有且只有一个全称命题时,该全称命题一定是大前提。
(三)什么是主项?什么是谓项?
判断中反映所断定对象的概念叫做主项。如:所有A是B,A是主项。
判断中表示事物的性质或事物之间的关系的概念叫做谓项。如:所有A是B,B是谓(项。)
(四)什么是换位推理?
换位推理就是通过改变前提中直言命题的主项和谓项的位置,从而推出结论的推理方法。换位推理有两种形式:(1)有些A是B=有些B是A;(2)所有A非B=所有B非A。
注意:有些A非B≠有些B非A;所有A是B≠所有B是A。
(五)什么是传递性?
三段论的两个前提是通过一个共同的概念B进行传递,从而得出结论的。这个具有传递性的概念B应该是小前提的谓项,同时是大前提的主项。
因此,在三段论的结论型题目中,我们可以通过传递性以及换位推理来解题。例如:
所有行政管理专业的大四学生都报考了公务员,有的报考公务员的是党员,所有行政管理专业的大三学生都没有报考公务员。
据此,可以推出( )
A. 有的党员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大四学生
B. 有的行政管理专业的大四学生是党员
C. 有的党员不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大三学生
D. 有的行政管理专业的大三学生不是党员
【华政解析】设各个概念:行政管理专业的大四学生=A,报考公务员=B,党员=C,行政管理专业的大三学生=D。则题干命题分别为:
(1)所有A是B;
(2)有些B是C=有些C是B(换位推理);
(3)所有D非B=所有B非D(换位推理)。
A选项:有些C是A。
第①步:锁定含有A、C两个概念的两个前提(1)、(2);
第②步:确定特称命题(2)是小前提,全称命题(1)是大前提;
第③步:确定具有传递性的概念,即概念B;
第④步:根据传递性概念的主项、谓项特点推出:有些C是B+所有B是A=有些C是A;
第⑤步:根据换位推理,大前提与题干条件不符,故A选项错误。
B选项:有些A是B+有些B是C=有些A是C,两个前提的特称、全称相反,故B错误。
C选项:有些C是B+所有B非D=有些C非D,即(2)+(3)=C选项,C选项正确。
D选项与B选项同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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