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局消防文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2-10-30 10:19: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按照省政府2012年消防工作责任状要求,按照《河北省公安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队员招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当前我市消防安全形势和现有消防官兵人员情况,现向社会公开招
    按照省政府2012年消防工作责任状要求,按照《河北省公安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队员招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当前我市消防安全形势和现有消防官兵人员情况,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共5名,其中:1、计算机专业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新闻专业1名(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编导学、媒体创意),汉语言文学专业1名(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法律专业1名(法学、诉讼学、法理学、行政法),图书档案专业1名(档案学)。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祖国,爱人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案,忠诚党和人民的消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年龄: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35 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必须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申报岗位。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
    报名地点: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和平西路708号)。
    报名时需提交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人员,需由本人如实填写《衡水市公安局市本级澳方文员招聘报名申请表》一份,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后,将取消资格。
    考生于2012年11月1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为:消防基本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确定:按照不同岗位,依据笔试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末尾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012年11月23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登陆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网站(http://www.hsxf119.com)查询。
    (二)面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1、面试内容包括仪表、自述、答辩三个环节,时间1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仪表(20分):是对应试者着装、仪表、举止、谈吐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自述(40分):应聘者自我介绍,并根据抽签题目进行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
    答辩(40分):为个人价值观、消防基础常识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时间不超过6分钟。
    面试暂定于2012年11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网站(http://www.hsxf119.com)上的公告。
    2、面试具体要求
    纪律要求: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严格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侯考室,迟到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试;面试人员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侯考室,不准大声喧哗,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如出现违纪现象和行为,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程序要求:
    (1)面试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抽签决定面试的顺序号。
    (2)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离开制定地点。
    (3)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依次有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室,面试开始后,面试人员只能报出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
    (4)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亮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核分员当场核分并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高者优先)。
  五、政审
   
政审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聘任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良好。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收:
    1、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
    2、组织、参加反革命集团和其他非法组织;组织或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有幸、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的;
    3、向非法组织或国外、境外人员泄露党、国家和军队的机密以及提供出卖情报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亲友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5、文身图案和所刺“字”、“点”,带有整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的;或者文身、刺字、点部位有碍仪容的;
    6、被判处过徒刑、拘役、管制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因违法犯罪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正被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
    8、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收容审查过,或者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9、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中,有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开除党籍、公职、劳动教养,以及有严重问题尚未查清结论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或有包庇、报复行为的;
    10、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亲属被判刑,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或有包庇、报复行为的;
    11、有流氓、嫖娼、吸毒、盗窃、抢夺、贪污、诈骗等行为的。
  六、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附后。参加体检人员要在市公安局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请登录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网站(http://www.hsxf119.com)查询。
  七、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网站(http://www.hsxf119.com)公示七天,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如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补体检、公示程序。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并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核后,通知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人员待遇参照《关于印发<衡水市公安消防部队消防专职队员和消防文职人员经费保障指导标准>的通知》(衡财行[2011]56号)有关要求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通过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网站(http://www.hsxf119.com)告知。
    招聘咨询电话:5558686。
                                                                                                                   衡水市公安局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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