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唐山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2-10-31 09:56: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导读】关于2012唐山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结合滦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关于2012

 【导读】关于2012唐山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结合滦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关于2012唐山滦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结合滦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岗位及数量分布见《滦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范围
    1、滦县户籍(或生源地)且现未纳入滦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国家“985”、“211”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2、滦县户籍(或生源地、或在滦县服务)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服务期限2年及以上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
    6、报考人员要符合报考岗位设置的具体要求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考核及聘用
    1、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科目:《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符合招聘范围第二条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计算,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分别按报考岗位,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新的考核对象。
    5、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滦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聘用
    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组织、人事、编制、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30日8:30至11月5日17:00(周六、周日不休)。
    2、报名地点:滦县县委组织部干部干审科(滦县新城滦河西路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或毕业生接收机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报名费200元,填写《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7123531
    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范围、条件和岗位条件表中的具体条件,所持证件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根据公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3、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4、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要在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规定领取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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