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16 18:38: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

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现设专业学院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30个、本科专业90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河北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加盟我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方法

1、招聘范围

国家重点大学应届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为博士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

2、招聘方法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测评、考核、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3年河北师范大学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0名,其中:18名硕士招聘为人事代理人员。具体各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五、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于3月12日开始通过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校校园网、教育科研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31日

3、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于3月12日开始,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址:http://rsc.hebtu.edu.cn/,点击“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后,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等有关资料,进行报名应聘,截至3月31日止。

4、报名要求

应聘者请认真、规范、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并按条目填写齐全,如内容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应聘者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审查资格条件

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中的岗位条件要求,综合考虑应聘者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学习成绩及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需要进行下一步考核的应聘人员。学校有关人员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初选合格人员试讲、面试。

6、测评、考核

各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负责人的招聘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基本要求及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应聘者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学习成绩及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根据要求进行试讲,并对专家的有关提问进行答辩,由考核小组及人事、教务等部门对其科研、学术水平及教学能力、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查;

在上述考查的基础上,由考查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进行投票表决,达到2/3同意票数者,确定为拟接收人选;

7、体检

由学校校医院(一级甲等)对确定的拟接收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

8、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学校用人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告,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的毕业生当中,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将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每四年为一聘期,人事、组织关系和待遇将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1-80789895

附件下载: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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