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拟在全市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额
科员职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名:分别是文秘职位13名(均为男性),财会职位1名,后勤管理职位1名(男性)。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扎实;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综合素质突出,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3、报考人员年龄须为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报名日期),沧州市范围内(含垂直管理驻沧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在编在职人员,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经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财会职位要求会计类专业具有从业资格证。
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以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交纳报名费。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有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减少遴选人员。
报名地点: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门一楼大厅
报名时间:2013 年 10 月 21 日9时至10 月23 日17时结束。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相关法律知识(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规知识等)、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人社局和政府办共同组织并划定面试分数线。
3、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供的资料。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5、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以公文写作成绩高的进入。市政府办和市人社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上述程序结束后,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遴选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遴选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160572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06556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