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
公 示
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及代南市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目前已基本完成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其中考核阶段南市区010和005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名,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档案等其他证件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相关规定拟分别顺序递补师瑞莲、赵青并同其他人员一并公示,同时组织二人的体检、考核,若两人体检、考核不合格继续顺序递补。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28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举报,电话:0312—5037344.
公示结束后(29日上午9:00点),应聘南市区教师岗位考生集体到南市区职教中心礼堂进行择岗,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及择岗者,择岗顺序后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