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5名,其中黄骅中学3名、职教中心4名、乡镇中学8名、乡村小学30名、乡村幼儿园30名(招聘职位及计划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学历要求:
职位名称 | 学历低限 |
黄骅中学教师 | 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大学本科一批(限师范专业) |
职教中心实习指导教师 | 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大学本科二批 |
乡镇中学教师 | 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大学本科 |
乡村小学教师 | 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 |
乡村幼儿园教师 | 国家承认的中专 |
5、除职教中心实习指导教师职位外,其他职位必须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按《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执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限取得本学科任教资格或所学专业(指报考职位要求低限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职位相同人员报考。
6、下列人员、职位不受户籍限制:①全日制研究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应届毕业生;②服务地为黄骅市、2014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现仍在岗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③黄骅中学、职教中心教师职位招聘。其他人员及职位限黄骅市辖区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或籍贯为黄骅市(籍贯以身份证及相关户籍信息认定)。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按学科(专业)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需现场采集指纹),他人代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提供以下资料、证件(逾期提供的一律不予受理),经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户口页、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全日制、后取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二,按制式打印);
(6)《黄骅市服务基层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三,限服务基层人员提供,按制式打印);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即贴式照片5张;
(8)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考同一职位要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一次性调剂到其他职位。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职位。
3、领取准考证:要求考生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需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考。
(二)考试
1、形式:黄骅中学、职教中心教师职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职位采取笔试办法。
2、笔试:考试范围及内容为:①报考学科相关的专业知识(约占80分。中学教师以高中及以上知识为主,小学教师以初中及以上知识为主,幼儿教师以学前教育知识为主);②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等教育类公共知识(约占2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特别提醒:部分试题、试卷可能采用答题卡,务必准备专用文具;参加美术教师考试的请自备专业文具。
3、面试:黄骅中学、职教中心教师招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别确定各学科前三名为参加面试人选(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少于三人或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都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说课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每人不超10分钟。确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合成:黄骅中学、职教中心教师职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其他职位以笔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全日制学历、后取学历高低顺序以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长短确定。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条件要求的低限学历毕业后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由招聘办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考核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黄骅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岗位选择及人员待遇
1、乡镇中小学、幼儿教师拟聘人员,按照所报学科类别,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通过抽签形式确定先后顺序),由本人选择学校。
2、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入全额事业编制。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和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其它
1、本《公告》在黄骅在线(http://www.huanghua.gov.cn)、黄骅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hrsj.gov.cn)和《黄骅报》发布。涉及招聘工作的表格、资料、通知、公告等将随时在黄骅市人社局网站发布,请注意随时登录查阅。
2、招聘工作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见《黄骅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日程安排表》,如有调整,以调整公告为准,不再单独通知各位考生。
3、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职位招聘计划内按招聘程序中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所定规则一次性递补。
4、咨询电话:0317-5335311(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
1、黄骅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3、黄骅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
4、黄骅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日程安排表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