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和要求
大厂回民中学拟招聘高中学科教师15名,具体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音乐1人、美术1人、体育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有教师资格证,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合格证。
3.应往届毕业生招聘条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198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4.学科带头人招聘条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5.艺术类专业教师招聘条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专业对口,198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和体检、公示和培训、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1日-8月29日
2、报名地点
大厂县大厂回民中学2051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考生报名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合格证;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就业协议书),有教师身份人员还包括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2张。
4、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当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内容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如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则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
(二)笔试(8月30日-9月6日)
笔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为主,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厂回民中学公示栏发布。
(三)面试(9月7日-9月14日)
面试采用试讲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和组织教学能力、分析问题和课堂反应能力以及个人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面试成绩将在大厂回民中学公示栏发布。
(四)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成绩在大厂回民中学公示栏发布。
(五)考核和体检(9月15日-9月21日)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选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单独组织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与现工作单位签有用工协议的应于参加考核、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培训(9月22日-9月29日)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大厂回民中学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岗前培训。如出现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考生,或者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考生,则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七)聘用
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正式上岗,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按照事业单位事业工资标准核定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列入县财政编制。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16-8836690;
五、此公告由大厂回民中学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公告在大厂电视台、大厂回民中学网站、廊坊市人才网等媒体上发布。
大厂回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