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告
2015-03-06 21:29: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做好2014年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试工作,按照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关于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有关面试考试事项通告如下:一、面试考试的时间、地点。

为做好2014年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试工作,按照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关于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有关面试考试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考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考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考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考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考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地点。

1、《面试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5年3月16至2015年3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逾期不领《面试考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试。

2、《面试考试准考证》的领取地点:

桃城区人社局办公楼320房间(红旗大街791号,红旗大街与胜利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电话:0318--7931608

三、领取《面试考试准考证》需带证件: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2、笔试考试报名时审核时所用所有证件的原件。

3、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领取,不准代领。

四、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考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的不准许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随身携带通讯工具,携带通讯工具的必须关闭电源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候考室、又未交给工作人员保管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或透露其他个人信息。

5、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作答。

6、面试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准大声喧哗。有事必须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不许擅自离开指定区域。

7、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五、面试考生违纪处理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1、携带通讯设备、无关物品进入面试考场;

2、面试封闭管理期间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

3、着行业制服或明显标饰服装进入面试考场、候考室;

4、擅离候考室;

5、面试时讲出自己的姓名及有可能影响面试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

6、不按照试题要求回答问题,讲与考试无关的内容;

7、违反保密、回避规定;

8、不服从面试工作人员指挥的;

9、替考的;

10、将题签、草纸带出考场的;

11、在候考室或考场内吸烟、交谈、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12、威胁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13、其他影响面试公正性或面试正常开展的言行;

14、其他舞弊、违纪行为的。

衡水市桃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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