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康保县文化文艺工作需要,加快落实“文化亮县”这一核心工作,促进康保县文艺事业快速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文联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选贤任能,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6、户籍不限,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7、必须有在市级以上杂志、报纸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作品。
四、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康保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电话: 5514552)。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报名需填写《康保县文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学历审查和政治审查,通过审查者填写《康保县文联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交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考试
考试由县文联组织实施,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100分制)
(1)考试时间:2015年7月5日上午9:30——11:30
(2)考试地点:康保一中
(3)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3日
(4)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笔试题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命题。笔试成绩于2015年7月9日在县政府网、县电视台进行公布。
2、面试(100分制)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在县政府网、县电视台进行公布。
(1)面试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
(2)面试地点:县电视台
(3)面试内容:命题演讲、知识问答。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在县政府网、县电视台进行公布。
(四)要求
1.笔试、面试题目均由县招聘领导小组邀请专业人员命题,县纪委、县公安局全程监督。
2.面试评委和笔试监考人员均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按照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计算总分,报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入围人选,审查批准后进入体检程序。
4.县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县教育局负责学历认定;县公安局负责政治审查;县人社局、财政局、编委办负责聘用手续办理。
(五)体检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医院负责体检。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在康保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县文联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经县政府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方可转正定级,人员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有关说明
凡参与选聘工作的人员要充分认识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工作程序工作,严禁在选聘工作中任意放宽条件、任人唯亲、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影响选聘工作顺利开展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551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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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