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并报经市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方式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和面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雄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能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 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保定籍或生源地为保定,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各岗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雄县20l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之日;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9时至30日17时在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二)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其中某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递减招聘计划至满足比例为止。
(三)报名地点: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到相应招聘单位报名,具体报名地址如下:
国土局:将台路北延东侧国土局2楼会议室,电话:5861731
水利局:温泉路256号水利局办公室,电话:5811720
环保局:温泉路256号环保局321室,电话:5817240
交通局:雄州路桥南路东交通局办公室,电话:5861233
卫计局:政府办公楼2楼招标会议室,电话:5561252
财政局:政府办公楼8楼818室,电话:5561224
(四)资格审查
1、基本方式: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加复审的方式进行。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所提交材料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旦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毕业证、户口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下同)、就业报到证、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0张,在职人员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需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务必牢记: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15年11月18日9:00-17:00。
2、地点:同报名地点。
(三)笔试
1、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职业能力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四)面试
1、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单》
时间: 2015年11月27日9:00-17:00;
地点:同报名地点。
需带证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
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方法
由7名评委组成各考场面试小组,评委由市局组织产生,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即为最终得分。(满分100分,8分钟3道题。)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外张贴公布面试成绩,3个工作日内在雄县人力资源网(www.xxrlzy.cn)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五、体检、考核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规定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
(二)参加体检,在指定有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所属行业另有要求时,执行行业标准。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六、公示、聘用
(一)依据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公地点和雄县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以下简称《名册》和《审批表》)各一式四份,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名册》和《审批表》各一份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后办理增人计划、就业、入编、增资、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五)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5日内应按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经聘用,需在该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联系电话: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561237
招聘监督电话:雄县监察局0312-556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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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