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东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12-30 14:39: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现有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现有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电视台、龙王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局烈士陵园、民政局殡葬管理所、秦村镇卫生院、灯明寺镇卫生院、于桥乡卫生院、南霞口镇卫生院、大单镇卫生院、龙王李镇卫生院、找王镇卫生院。具体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及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2015年东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共有招聘单位11个,招聘工作人员26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东光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东光县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www.dglss.com )查询报考信息。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河北省东光县户籍或生源地为东光县;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截止2015年12月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东光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2月30日开始通过东光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1月6日00:00—1月12日16:00。
2、报名网址: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glss.com)。
3、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约30kb大小,一定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月15日登录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glss.com),自助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报考乡镇卫生院人员加考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计入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上午8:30—10:30(120分钟);报考乡镇卫生院人员,专业考试笔试时间1月16日上午11:00—12:0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1月16日在人社局网站发布并公示。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先进行证件审核。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到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管理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
①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1月22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一天请于东光县人社局网站查询。
③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人社局网站公布。
④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再进行笔试加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办法确定。
(五)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人社局网站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于1月26日到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管理股报送毕业生档案。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人社局网站进行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社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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