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高新区老庄子镇中心卫生院招聘10人
2016-03-16 10:46: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高新区老庄子镇中心卫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高新区老庄子镇中心卫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情见附件:《2016年高新区老庄子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唐山地区户籍或生源地(户籍以2016年3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2015年毕业生不限户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4日至1998年3月4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现场报名

  (一)信息发布

  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唐山高新区网(http://www.tsgxq.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取消本岗位招聘。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唐山市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705房间)。

  3、咨询电话:0315-5776535

  4、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在唐山高新区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好并进行打印。

  (2)报名人员需提供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除《报名登记表》外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明姓名),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5、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于3月17日-18日发放,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进行领取,并按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3月22日起在唐山高新区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单》提前发至应聘人员预留的电子邮箱,应聘人员在3月23日-24日打印《面试通知单》,并按通知单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特别提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留下真实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畅通。

点击下载:

附件1:2016年高新区老庄子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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