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医院工作需求,拟招聘人事代理身份的护理学专业毕业生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临床护理岗位职责的条件与能力。
(二)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护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毕业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三)年龄:本科,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东路572号,医院1号楼人事处(326、328室)。电话:(0312)5976201,13930855105。
(二)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4月20日。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附件),提交本人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大学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本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录取证明(招生底册),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试用期(3个月)满考核合格,且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予以聘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以学生身份在医院实习,待第二年成绩合格后予以聘用,仍未合格者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被聘用后,必须从事所招聘的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按照有关政策,办理人事代理等手续。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人事处
201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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