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2日至1999年9月12日期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7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9月12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7年9月12日至9月17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曹妃甸就业网(http://www.cfdjy.cn)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选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017年9月17日在“第二十届唐山中国陶瓷博览会人才技术交流大会暨第七届河北省沿海经济隆起带高级人才洽谈会” 设置展位(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唐山市人力资源交流大厅),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报名时间:9:00-17:00。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2017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3张。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7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到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需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面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委员会组成人员,面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http://www.cfdjy.cn/)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学历高者,曹妃甸区户籍者,毕业时间早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在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职责分工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人选要进行考核。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选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5-8727718 8727705
附件:
1.《2017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2017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