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中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是经县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用事业型企业。经营范围:面向全县提供供热、供暖服务。
为进一步扩大供热范围,优化供热质量,促进唐县供热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唐县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不得报名。
二、招聘流程
(一)2017年9月20日至26日期间,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唐县电视台对外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地点: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六张。自行下载并填写《唐县2017年供热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经用人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收录。
(四)凡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开始时间:2017年9月27日9点,面试地点:唐县东二环东侧唐县热力公司。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1540元/月(指管理岗位),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操作性岗位实行季节性工资,工资面议。
四、本《公告》由唐县中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咨询方式:
电话:17600146415、18617776067
邮箱:ma6134457@163.com
唐县中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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