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99名;县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12名;共计111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与原则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唐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唐县户籍或生源地;招聘岗位对户籍列出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2018年7月1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81年11月20日(不含)至1999年11月20日(含)之间出生的;招聘岗位对年龄列出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
(六)唐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时间为准)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其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本人及家庭(旁系三代)列入诚信黑名单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不得报名。
三、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学科)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特殊情况下,降低比例为2:1,仍不能达到比例的,核减该岗位(学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
1、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 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2、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17:00;
(2)网上缴费及截止时间:12月2日上午12:00;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5日17:00;
(4)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
(5)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2017年12月16日左右;
(6)复审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
(7)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2018年1月4日9:00至1月5日17:00;
(8)面试时间: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9)总成绩查询时间: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
3、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唐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和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公告》及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所承诺内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并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敬请考生报名号及密码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则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9:00—11:00,共120分钟;
2、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参加考试,但在考试结束后必须即时到考点办公室照像备查,拒不照像备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更不得将试卷将试卷、答题卡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平均分的60%,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笔试有作弊、缺考、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后续资格。
(三)资格复审
1、分别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复审、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无论哪一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递补人员及相关要求以补充公告为准。递补人员不按时参加复审、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拟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12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到县人社局405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2018年7月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笔试准考证、岗位所需要的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自行下载并填写《唐县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往届考生必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岗位所需要的相应的资格证书、河北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便于核实学历信息,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四)面试
1、参加资格复审并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4 日至5日9:00-17: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法:
(1)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2)时间5分钟。需要考生回答两道题;
(3)面试记分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且严禁将任何资料、通讯工具等带入面试室。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并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5)面试结束后,在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即时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者、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高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
2、考核由招聘办公室牵头会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个人及旁系三代的诚信情况、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工作、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由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付体检单位。
4、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由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聘用,由此或由本人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5、选岗由招聘办公室牵头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高中教师、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管理所、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
(六)公示、聘用等
1、公示
县招聘办适时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填写《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并备案,之后办理增编、增资、调配等手续。
(2)2018年7月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1日之前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档案、岗位所需要的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到县人社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由用人单位填写《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并备案,之后办理增编、增资、调配等手续。未能按时提供或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报到
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15个工作日到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试用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642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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